陕西靖边农村商业银行被罚45.3万元:违反反洗钱、支付结算、货币金银、国库、征信管理规定
4月25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榆林市分行日前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陕西靖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反洗钱、支付结算、货币金银、国库、征信管理规定,受到警告并被罚款45.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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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某华(时任陕西靖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对该行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的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1.4万元。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姓名)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机关名称 |
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日期 |
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计算) |
备注 |
1 |
陕西靖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榆银罚决字〔2025〕1号 |
违反反洗钱、支付结算、货币金银、国库、征信管理规定 |
警告,并处45.3万元罚款 |
中国人民银行 榆林市分行 |
2025年4月11日 |
三年 |
|
2 |
黑某华(时任陕西靖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
榆银罚决字〔2025〕2号 |
对陕西靖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的行为负有责任 |
处1.4万元罚款 |
中国人民银行 榆林市分行 |
2025年4月11日 |
三年 |